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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第一次在日不落猴出場)

WOW... 雖然這過程花了6.5年, 1664篇blog post,

但我的blog居然也累積了100萬的人氣了呢!

 

趁這機會, 我也稍微來回顧一下. 

 

日不落猴的第一篇blog post是2009年8月4號. 

那時發生了甚麼事呢? 那年五月我跟安妮結婚. 然後我就回來英國任教. 

等暑假開始時, 安妮來找我玩. 

暑假期間過得很快樂, 可是由於安妮要回台灣繼續念書, 因此八月底時終需一別. 

我就想說那乾脆寫個blog, 這樣安妮也就能知道我在英國的點點滴滴~

英國曾是日不落國, 而我屬猴... 因此blog的名字就是這樣來的~

 

那第一篇的內容到底是啥呢? 那篇是寫在倫敦liberty百貨地下室剪頭髮的經過. 

我應該是看gq介紹的吧? murdock london... 那顆頭還真貴. 35鎊. 

他的手藝不差, 可是我後來僅有再回去修過一次頭髮. 

嘗試過幾次不怎麼成功且又不便宜的理髮師後, 最後我是情定west hamstead. 

誰知道好不容易找到合適的理髮師, 結果我卻搬家了~_~

 

第一章照片. 這個blog的第一張照片就是在murdock剪髮時安妮幫我照的. 

照相時, 理髮師還說他覺得他好像回到學剪髮時, 被老師看得很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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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我喜歡寫些學校工作上的事.

幾位前同事, 都曾出現在我的blog中.

不過後來我跟安妮覺得工作上比較細節的事還是別寫比較好. 

一, 有些話只是我的片面之詞或觀察; 二, 話出口了就很難收回; 

三, 有些負面的事, 過去了就讓它過去. 寫下來到底是抒發? 還是使你一直內傷?

此外, 你本人會常常記得, 但造成你困擾的人根本不會在意... 所以現在不爽我都直接去找人... :p

 

早期我還喜歡寫些衣服時尚的文章, 後來也不太寫了. 

我發現比起真的很鑽研的人, 或口袋很深的人, 我懂得太少. 

因此現在就算我寫穿搭, 也都是寫的主觀. 比較像是out fit of the day這種. 

此外, 早期我也常是想寫一些比較有深度的話題.

但覺得樹葉有專精, 我平時工作已經很耗腦力了, 可不想把blog post當journal paper來寫. 

 

特徵... 我的blog有至少有三點特徵(至少我過去一分鐘內只想到三點). 

1. 錯別字. 對, 我的blog裡經常有別字. 就像上面的樹葉有專精其實我有看到.

大多數是新注音搞的鬼. 可是我也懶得改. 就當是一種個人特徵, 然後讓讀者有找別字的樂趣吧. 

2. 我喜歡用()來表達內心的另一種想法. 有點像是卡通角色的跟自己內心對話(有點丁丁歷險記米魯的感覺)

這我不知道是跟誰學的. 應該不是網路... 在有網路前我就有寫作的習慣了. 

3. 我手寫我口. 簡單來說我的blog post就是白話文中的白話文.

有長輩/朋友跟我說, 看你寫的blog, 感覺就像是聽你在旁邊講話一樣. blog嘛~ 又不是在寫聯考作文.

4. 我又想到一點. 不注意時, 我常會用"但是". 在我很年輕時, 猴爸還會替我改作文. 

他有次就說... 怎麼整篇都但來但去啊. 現在有注意時我會盡可能"可是", "不過"... 等詞替換. 

但是(又來了), 沒特別注意時, 依然會但來但去. 

 

highlight! 我的blog中最多人點閱的是2009年去佛羅倫斯space outlet跟the mall那篇. 

今年暑假我又去了一次, 希望能夠找時間寫出來. 我跟安妮結婚請客那篇也不少人看. 但大約都只有2萬多人. 

我一天中最多人點閱的一篇應該是去人骨教堂. 那篇被安妮轉到yahoo, 然後被yahoo放在首頁. 

短短一小時左右就有一萬多人點閱. 讓我見識到網路的威力~ 

 

最後, 這部落客六年多來也是有不變的地方.

那就是雖然每位讀者我都很感激, 不過我主要都還是寫給安妮看的, 為每一天的生活作點紀錄

(好啦, 這一兩年比較懶, 大約三四天一個紀錄)

希望不需再等6.5年才有200萬的累積人氣, 那時我都40多歲了, 嚇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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