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著寫2014年初的法國波爾多行之前,
先記錄一下最近想起的一則高中時發生的往事.
讀者應該會有點霧散散. 不過也沒辦法. 我只是單純地想把這件事記錄下來.
高中時, 某日校內intranet的討論串引起了我的注意, 內容我已經忘記了.
只記得主題是跟道德(或是職業道德?)有關. 前文忘了, 我回文則以律師為例,
認為好律師就算說謊也該努力替客戶辯護. 這才是符合職業道德.
一位MIT剛畢業沒多久的年輕數學老師,
就問我那殺手是否也得努力執行殺人任務才符合職業道德. 當年的我一時詞窮.
當年的寄宿高中課程內外都相當注重學生的思辨能力,
學生老師經常會交互辯論(非辯論賽的形式). 對學生是獲益良多
(不過也因是基督學校的關係而有所侷限).
多年來我在沒有研讀倫理道德的情況下, 斷斷續續著想著這個問題.
隨著年齡漸長和更多的社會經驗, 答案往往也都略有小小的不同.
而最近交遊圈間的衝突讓我想起了這則往事.
某成員被一個最近頗不受歡迎的團體雇用. 雇用後就努力的替該團體發聲.
內容從旁人的角度看來是偏頗又片段. 周遭其他人對此行為相當不諒解...
至於我怎麼想, 我想我還是把想法放在心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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