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因為一直在跟3和carphone打交道, 所以對我的手機有更深的體驗.

從馬後炮的角度來說, 真是買的太好了... 以下是我的幾點理由.

DSCF1921.JPG

(screen saver是安妮在維也納拍的) 

1. 對一個沒用過smartphone的人來說, 入門機跟最高階的, 其實感覺差距有限.

像我, 第一次用smartphone, 還是最basic的, 但我已經很興奮的在玩來玩去了.

可是今天如果我辦的是desire, 甚至是galaxy tab or iphone,

我在做的其實也一樣, 得到的新鮮感也差不多. 因為沒得比較的情況.

一下就挑高階的, 除了炫耀性質外, 其實有些無意義. (that's my view)

DSCF1922.JPG

(這張婚攝拍的不錯)

2. 我今天跑去店裡, 店員在忙時我順便把玩了一下desire.

desire的螢幕是3.7, wildfire是3.2. 很多人都會說, bigger the better.

可是當我實際在店內把玩時, 我發現desire對我的手有些過大. (我猴掌是小得出名的)

另外, 我懷疑3.7的大小可能塞不進我西裝口袋.

店員提醒我, 第一次用smartphone的人, 很容易摔到手機.

而修一台wildfire的螢幕要149鎊, 一台空機要219鎊...

DSCF1923.JPG

總之, 我這幾天download了幾個app. 像skype跟facebook是一定要的啦.

然後barcode scanner超好玩的, 我在家拿著手機到處scan東西.

另外安妮說有一隻模仿人的貓... 我覺得蠻傻的=.=

不過後來想說安妮喜歡, 就留著這隻笨貓吧~

離安妮來倒數: 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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