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寫這話題好一陣子了,

可是都不太知道該如何下筆才能抓住要點,

一方面不想搞八卦, 更不想要judgemental.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 我的價值觀之一就是別影響到我就好)

另一方面, 在國外總計16年的我, 對留學生間的感情也算看到了不少面向.

 

前陣子, 有個研究指出, 愛情對感觀知覺的影響力, 跟巧克力的影響力差不多.

我不是專家, 但我還蠻相信的. 這麼多年來, 還真聽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事.

如果當15歲住校時, 就知道學長的門把有掛條領帶/襪子=

"裡面有女客, 滾!"還不夠的說服你的話,

17歲時聽到某學弟應邀半夜溜到某hot girl寢室. 他以為他好運當頭,

結果到了人家房間, 才發現還有一個黑人已經在忙時, 也差不多了. 

 

先不講太怪的事. 但光住在一個周圍鳥不生蛋的高中四年,

看著同學彼此間感情的變化, 看都看飽了.

有了這些經驗, 等上了大學開始跟短期留學生(1-2yr)有接觸後,

我更確定了愛情真是他X的脆弱及經不起考驗.

(至少住校時, 你還有reputation要維持複數年. if you know what i mean)

我不想讓有些人feel bad, 但不管你們之前交往了八個月還是八年,

等到了過三個月後的分離生活後, 再說你有多愛他/她吧.

三個月後, 身旁的不是當初給照片上的那一位根本是比老套還老套了.

 

當然, 分手有很多原因. 單純發現其實沒這麼愛對方,

變心的是在台灣那位也都是常見, 也沒甚麼大不了的.

我想大家心裡應該在嘀咕... "我要聽辛辣的".

我其實覺得沒什麼太多辛辣的可講, 還是說我太重口味了?

像大陸同學講的床伴, 或是台灣比較文雅的契約化男/女友我都不覺得有什麼.

 

其實我也不太確定台灣學生到底是不是叫契約化情侶, 但我覺得都差不多啦.

這是甚麼呢? Well, 就一對情侶是兩人出國後才交往. 但與一般情侶不同的地方是:

1. 這段關係在一個人踏上回國的路時, 就自動結束. 不需要什麼dear john letter.

至於以後還要不要連絡, 那就是兩人自己私下談妥. 不再見面的也不是沒有(好像還不少).

分手生效的地點也有不一樣的. 有些是在heathrow出境大廳(如果兩人沒有要一起搭機的話),

有些是在中正機場入境大廳(如果要一起搭機的話).

在入境自動門打開前, 兩人還很恩愛. 一出門, 兩人各自投入男女朋友懷抱也不是啥新鮮事.

 

2. 絕不干涉對方的另一段關係, 也不能有破壞人家關係的動作.

你可以不接受, 可以離開, 但不能破壞. (這是某種道義嗎?)

今天她正牌男朋友來了, 你就自己找個地方躲起來; 反之亦然.

3. 對於旁觀者來說, 抓扒仔是會被唾棄的. (除非你跟他台灣男/女朋友認識在先).

今天你看到你同學牽的人突然從同學A變成一個你沒見過的人,

你需要的是臨危不亂, 處變不驚. 而不是支支唔唔, 更不是問說"ㄟ, 你男/女朋友勒?"

你或許會問真的大家都會配合嗎? 大部分的情況都是會的.

這是種"我不敢保證將來我會不會需要別人cover..."的意思嗎?

還是要有i know what you did last summer?的fu?

 

總的來說. 我覺得台灣人的稱呼實在有些麻煩,

個人還是比較喜歡大陸同學的說法. 床伴, 雖不文雅, 但簡單明瞭.

calling it what it is... (史密斯夫婦的台詞)

 

一開始我就講我不judge這些事, 因為我體驗過許多個高低潮 and it is not easy.

我比較不喜歡的是其中一方牽扯到已婚人士

(相較於上面男女蠻平均的, 這邊通常已婚男居多).

老婆小孩不在, 暫時拋開工作壓力, 重回學校生活.

當年女生根本看不起你這又窮又酸的小鬼.

努力工作多年, 總算事業有點成, 雖然髮線開始後移, 但口袋有點錢,

口才也隨著工作多年, 而學會了新的chat up line.

15-20年前那被坦克車碾過去的自尊, 總算有second chance!

想到(或潛意識裡響傲), 睪固酮就大增? (為了平衡報導,

已婚媽媽重溫少女時代戀愛的感覺我也見過, 至於他們的心理想法, 我就不揣測了)

 

Well, don't get too excited.

至少從我聽過的幾個案例內, 你的口才多半不是主因,

你的荷包, ya... maybe some. 但你吸引人的原因之一是因為你有家室.

他們知道時間到了你八成就會閃人, 船過水無痕, 不會拖泥帶水.

 

每年有留學生的戀情可以看, 誰需要看補教人生或大小戀呢?

不過看來看去好像也就這樣... 差不多的劇情, 不一樣的演員罷了...

當然, 修成正果, 美滿如意的也不不少. 只是這通常都吸引不了甚麼焦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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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keyatu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